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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业人员的业主该怎么称呼?

2025-10-05 07:52 阅读数 351 #业主称呼

在物业管理的语境中,“业主”这一概念本身和是否从事物业工作并无关联,业主指的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即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也可被认定为业主。

非物业人员的业主该怎么称呼?

如果要区分“不是物业的业主”,可以单纯地称其为“业主”,在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场景里,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交流时,通常会使用更亲切、具体的称呼,比如根据业主的姓氏加上“先生”“女士”,像“张女士”“李先生”;对于年纪稍长的业主,也会称呼“大爷”“大妈”“叔叔”“阿姨”等。

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专门针对“不是物业的业主”的特定称呼,在实际生活中一般就是采用上述这些常见又实用的称呼方式来指代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