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物业究竟需要多少票才行?
在小区管理中,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件关乎全体业主切身利益的大事,选聘物业到底需要多少票才能通过呢?这是许多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关于选聘物业的投票比例要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指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个规定,参与表决的门槛是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这里的“专有部分面积”指的是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人数”则是指业主的数量,也就是说,要想对选聘物业这件事进行有效表决,必须有足够多的业主参与进来。
在满足了参与表决的人数和面积要求后,还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选聘物业的事项才能通过,这意味着,即使有很多业主参与了表决,但如果同意选聘新物业的业主在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上没有同时达到过半数,那么选聘物业的决议仍然无法生效。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小区有100户业主,房屋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按照规定,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需达到6667平方米以上且人数达到67人以上,假设最终有70户业主参与表决,其专有部分面积为7500平方米,那么在这70户业主中,需要专有部分面积达到3751平方米以上且人数达到36人以上同意选聘新物业,该选聘事项才能通过。
在实际操作中,选聘物业的投票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组织要做好投票的组织、统计和公示工作,确保投票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业主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小区事务中来,了解选聘物业的相关情况,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利,共同为小区选择一个合适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选聘物业的投票要求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才能保证选聘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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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不长情 发布于 2025-03-17 15:57:13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的投票数需根据具体规定和小区情况而定,一般以多数票或特定比例(如三分之二)为通过标准,确保公平、透明是关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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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尘夏 发布于 2025-03-18 02:57:41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票数如同众口难调的调味品:多一分则过犹不及、少一毫又显势单力薄,恰到好处的支持率才是那把开启和谐共居之门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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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依然是雨 发布于 2025-03-19 11:32:10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的投票数需根据具体规定和小区实际情况决定,通常要求获得参与业主超过一定比例(如50%或2/3)的支持票方能生效,这既保障了决策广泛性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原则的重要性与合理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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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记 发布于 2025-03-20 03:09:28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的投票数需达到法定人数过半以上方为有效,确保决策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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誮惜颜 发布于 2025-03-24 10:52:14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犹如众口难调的盛宴:票数汇聚成海浪般的力量推动变革,多数决定方向——至少需半数的信任之潮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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皎皎苍穹惟月 发布于 2025-04-04 09:26:32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的投票数需达到法定比例,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赞成票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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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桅 发布于 2025-04-06 18:28:24 回复该评论
选聘物业的投票数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为确保公平与透明度,双过半+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制,即参与人数和同意人数的双重标准更为合理。